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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檔案法第 18 條規定,那些情形各機關得拒絕檔案之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7098
統計:A(3),B(16),C(49),D(1517),E(0)

用户評論

敏兒】評論

第三十七條 (對於人之管束之限制)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