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輝】評論
第二百零四條無著郵件由本公司指定之郵局拆閱處理,如能獲知寄件人地址,即將原件裝入特製封套,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者,按下列規定處理:一、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無價值或不能作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屆滿查詢期限後一個月銷燬之。其性質易於腐壞或不能久存者,得由郵局隨時銷燬之。 二、 內裝文件或物品係有價值或能作買賣標的者,自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無人認領者,即將其變賣。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量有消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將價款保存至郵件交寄日起滿三年為止。前項退還寄件人之郵件,如原件為欠資郵件或按規定應補付郵資差額或另付資費者,於投交時向寄件人收取。 *樓上兩位搞錯嚕 其性質易於腐壞或不能久存者,得由郵局隨時銷燬之。 無價值其性質易於腐壞不能久存或數量有消減之虞者,得先行變賣, 有價值兩種是不同的狀況
【唯】評論
雖然B最錯,但郵政考題不是一部不符就屬於全錯嗎? A七個月雖然符合背誦,但是與法條不符,是否應該成“自郵件交寄日屆滿查詢期限一個月後銷毀之”
【ingermarlin】評論
這種題目,有明顯錯的優先至於和法規不完全相同,就看申疑後給不給分了
【衝向未來】評論
A選項應加入「屆滿查詢期限」後吧⋯⋯不然其他選項怎麼辦?做這題卡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