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錯六在阿】評論
還是要注意,郵政法第29條
【楊糖果-郵局內勤郵務處理備】評論
謝謝樓上帥哥郵政法29條---不得請求補償事由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致損失者,但保價郵件,以戰事致有損失為限
【積沙成塔】評論
第 29 條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