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66 下列何者非屬「情況決定」之要件?
(A)原處分不當
(B)撤銷原處分對公益有重大損害
(C)受理訴願機關可斟酌不受任何拘束
(D)撤銷原處分對於被處分人權益無影響。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8462
統計:A(15),B(2),C(32),D(84),E(0)

用户評論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

白日夢】評論

參考訴願法第83條、第8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