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power可譯為力量、動力,在行政學上,可將之視為權威、影響力;French和Raven認為五種社會權威(power)的基礎分別為:1.合法權(法職權,Legitimate Power) - 領導者經由社會及法定的系統所賦予的合法性權力而影響他人。2.獎賞權(酬賞權,Reward Power) - 領導者以獎賞的權力影響他人。3.強制權(Coercive Power) - 領導者藉由威脅懲罰而影響他人。4.專家權(Expert Power) - 領導者藉其在某些特定事件上所具有的專門知識影響他人。5.參照權(Referent Power) - 領導者以其人格而受他人的認同與讚賞。這五種權威分別是建立自己對別人影響力的基礎,也是個人權力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