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我國何法院之裁判,得經一定程序,並報請司法院備查後,得編為判例?
(A)地方法院
(B)高等法院
(C)最高法院
(D)智慧財產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9539
統計:A(4),B(16),C(343),D(6),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57條 (判例編輯及變更)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關於法律上之見解,認有變更判例之必要時,適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