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減資時,下列何者不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
(A)減資彌補虧損
(B)減資退還股款
(C)庫藏股減資
(D)以上均須要經過股東會決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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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林東欣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法第 28-2 條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或依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買回其股份,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一、轉讓股份予員工。二、配合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特別股或認股權憑證之發行,作為股權轉換之用。三、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用戶】林東欣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證券交易法第 28-2 條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