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是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所須具備之要件或程序?
(A)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不信任投票案
(B)經諮詢總統後,就不信任案進行投票表決
(C)不信任案經連署提出後應立即投票表決
(D)不信任案應以秘密投票方式表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224
統計:A(1659),B(73),C(99),D(71),E(0)

用户評論

【用戶】2017移民一定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於院會報告事項進行前提出,隨即由主席報告院會,不經討論即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不信任案提報院會72小時後,立即召開審查,審查後提報院會表決,審查及表決應於48小時內完成,否則視為不通過。不信任案之表決,以記名投票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方為通過。處理結果,應咨送總統。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