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複選題
36.羈押之被告,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於下列何種情形中不得駁回?
(A)所犯最重本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
(B)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C)假釋中更犯罪者
(D)生產後 2 月未滿者
(E)懷胎 3 月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D

統計:A:21,B:108,C:8,D:105,E:49

難度:困難

用户評論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記憶口訣:三年以下、懷5生2、罹病,累犯假釋除外第 114 條羈押之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一、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羈押者,不在此限。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羈押之被告,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於下列何種情形中不得駁回?X(A)所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V(B)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X(C)假釋中更犯罪者V(D)生產後2月未滿者X(E)懷胎3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