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依哈蒙(M. Harmon)的研究,個人責任的實踐,有賴於兩種機制,一為交互主觀性,另一種機制為自我反省的能力1.自我反省的「能力」( the self-reflexivity ) :(1)「人」有了「自我反省」之後,才能「掌控內在」之「生活世界」。※ 依榮格 ( Jung ) 的「觀點」來說,能夠「反省」的「自我」,方可瞭解「自覺意志」與「潛能」間的「辯證關係」。(2) 一位「公務人員」,除「守法」外,亦應秉持「個人」之「道德執著」與「知識專業」,「設身處地」與「劍及履及」地去「幫助他人解決問題」。2.「人」與「人」之間的「交互主觀性」( intersubjectivity ) :即「人」不能「孓然自處」,故須培養「個人人格」之「社會性格」,彼此「相互尊重」與「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