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土地稅法,以土地為信託財產,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而移轉土地,土地增值稅如何課徵?
(A)不課徵
(B)計算漲價總數額,以委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C)計算漲價總數額,以原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D)計算漲價總數額,以新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4264
統計:A(309),B(11),C(17),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重購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退稅計算公式

用户評論

【用戶】黃依依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土地稅法28-3第3款

【用戶】幸福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8-3 條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一、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三、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四、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五、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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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土地稅法28-3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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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8-3 條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左列各款信託關係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一、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三、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四、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五、因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委託人與受託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