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ai-Wen Che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1.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 但宣告命令抵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2.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用戶】戰國(剛錄取法警,休息會~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l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通過票數n立委聲請釋憲 1/3n釋憲,法律牴憲2/3出席,2/3同意n命牴憲 2/3出席,1/2同意n釋法令 1/2出席,1/2同意n政黨違憲3/4出席,2/3同意
【用戶】Dickie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大法官解釋:2/3出席 2/3同意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1/2出席 1/2同意記法:解釋憲法需較"嚴僅": 2/3約66.6%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50%半數即可-出自536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