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哥】評論
服務項目:僅提供服務使用者個人服務,不包含其他家人之服務:1、家務服務(A):換洗衣物之洗濯與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文書服務、餐飲服務(B)(準備或代購餐食)、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2、身體照顧服務(C):協助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出處:https://dos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8AEAE2DA1701AC40&sms=CC77F39CC7E6BCA0&s=004127183E51AF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