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yi Chen】評論
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幃淳】評論
郵政法第三十五條 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Grag】評論
第三十五條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