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下列何種物品,法院無法宣告沒收?
(A)違禁物
(B)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之犯罪所得
(C)供犯罪所用而屬於犯罪行為人之物
(D)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之犯罪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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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海無涯 回頭是岸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38-1 條第5項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