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交通事故處理員警抵達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察時,下列何者列為次優先項目?
(A)現場概況
(B)地面痕跡及散落物
(C)肇事車輛
(D)傷亡當事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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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H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十四、現場勘察,應就肇事現場且與肇事相關的跡證、現象、設施等逐一 查驗,注意下列事項: (一)現場概況之勘察: 1.現場位置:地點、方位、道路通向等。 2.道路幅度:路寬,尤應注意有效行車路寬之測量。 3.快慢車道、人行道有無劃分、寬度、交通量情形。 4.行人穿越道、分向線、車道線、路面邊線、停止線等標線 情形。 5.道路鋪裝種類及形態。 6.路面狀況:是否平坦、有無障礙、乾濕程度等。 7.道路曲直、坡度情形。 8.道路兩側狀況有無商店、住宅、學校、工廠、攤販、停車 等。 9.如為交岔路口則其狀況:路寬、視界、標誌、號誌情形等 。 10.肇事車輛視界:有無妨礙駕駛人視線之物體或其他因素等 。 11.交通管制情形。 12.天候狀況。 13.如為夜間交通事故,應查明光線明暗及照明狀況。 (二)地面痕跡及散落物之勘察: 1.地面痕跡如煞車痕、刮地痕、擦地痕、輪胎印痕、油跡、 血跡、水跡等。 2.散落物:人體、車體之掉落物,如鞋、皮包、手錶、帽子 、方向燈碎片、擋風玻璃碎片、落土、號牌等。 (三)肇事車輛之勘察: 1.車種、年份、牌號、用途、使用程度、限載人數(重量) 、車長、車寬、車高等。 2.檢視煞車裝置、方向盤、喇叭、雨刷、燈光、輪胎狀況及 行車紀錄紙(器),必要時得扣留或扣押之,送請具有特 別知識經驗者或車輛機械專家協助檢驗或鑑識,並做成書 面報告或紀錄。 3.駕駛座視界情形。 4.肇事後之損壞程度、部位、形態及受力方向。 5.其他可疑跡象:如車體有無附著血跡、毛髮、衣物纖維、 灰塵拂拭痕跡、車內遺留物,如鞋子、眼鏡、酒瓶、藥瓶 、排檔桿位置、速率表指針讀數等,必要時得採集指紋。 (四)傷亡當事人之勘察: 1.傷、亡者受傷部位、程度、形狀、受力方向、形成原因等 。 2.衣物受損情形,有無附著肇事車輛之塗漆、機油或泥土及 其他可疑跡證。被害人送醫者,應洽請醫療院所保留其衣 物備驗。

【用戶】H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十四、現場勘察,應就肇事現場且與肇事相關的跡證、現象、設施等逐一 查驗,注意下列事項: (一)現場概況之勘察: 1.現場位置:地點、方位、道路通向等。 2.道路幅度:路寬,尤應注意有效行車路寬之測量。 3.快慢車道、人行道有無劃分、寬度、交通量情形。 4.行人穿越道、分向線、車道線、路面邊線、停止線等標線 情形。 5.道路鋪裝種類及形態。 6.路面狀況:是否平坦、有無障礙、乾濕程度等。 7.道路曲直、坡度情形。 8.道路兩側狀況有無商店、住宅、學校、工廠、攤販、停車 等。 9.如為交岔路口則其狀況:路寬、視界、標誌、號誌情形等 。 10.肇事車輛視界:有無妨礙駕駛人視線之物體或其他因素等 。 11.交通管制情形。 12.天候狀況。 13.如為夜間交通事故,應查明光線明暗及照明狀況。 (二)地面痕跡及散落物之勘察: 1.地面痕跡如煞車痕、刮地痕、擦地痕、輪胎印痕、油跡、 血跡、水跡等。 2.散落物:人體、車體之掉落物,如鞋、皮包、手錶、帽子 、方向燈碎片、擋風玻璃碎片、落土、號牌等。 (三)肇事車輛之勘察: 1.車種、年份、牌號、用途、使用程度、限載人數(重量) 、車長、車寬、車高等。 2.檢視煞車裝置、方向盤、喇叭、雨刷、燈光、輪胎狀況及 行車紀錄紙(器),必要時得扣留或扣押之,送請具有特 別知識經驗者或車輛機械專家協助檢驗或鑑識,並做成書 面報告或紀錄。 3.駕駛座視界情形。 4.肇事後之損壞程度、部位、形態及受力方向。 5.其他可疑跡象:如車體有無附著血跡、毛髮、衣物纖維、 灰塵拂拭痕跡、車內遺留物,如鞋子、眼鏡、酒瓶、藥瓶 、排檔桿位置、速率表指針讀數等,必要時得採集指紋。 (四)傷亡當事人之勘察: 1.傷、亡者受傷部位、程度、形狀、受力方向、形成原因等 。 2.衣物受損情形,有無附著肇事車輛之塗漆、機油或泥土及 其他可疑跡證。被害人送醫者,應洽請醫療院所保留其衣 物備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