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櫻】評論
審計法 第78條 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
【112上榜】評論
注意題目問的是:應通知何者限期追繳審計法第七十八條審計機關決定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案件,應通知該負責機關之長官限期追繳,並通知公庫、公有營業或公有事業主管機關;逾期,該負責機關長官應即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追繳後,應報告審計機關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