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Pin Kao】評論
最多7 最少5
【林友文】評論
球隊4:1每隊由14名球員組成。每隊上場比賽的球員最多7名,其餘球員為替補員,任何時間守門員在更換球衣後得替補為普通球員,普通球員在更換球衣後亦得替補為守門員(見 4:4、4:7)。比賽開始時,每隊至少須有5名球員上場。比賽進行中包括延長比賽在內,每隊球員人數可以隨時增補到14名。(I.H.F和洲際比賽,依據其相關規定加以規範)。比賽開始後,球員人數少於5名時比賽仍可繼續進行。但裁判員可判斷是否需要繼續或結束比賽(17:12)。
【衝刺】評論
原來是手球,要專心看題目
【時尚佼】評論
手球 武器 5-7足球 便利商店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