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慈】評論
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 ---已安置未就學----- 通報 教育和 社政單位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離校一個月內-----依 實際需要 資料轉銜至 社政 和 勞政
【Linda Yang】評論
根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99.07.15發布: 第七條--國民教育階段之安置學校,應於開學後二星期內對已安置而未就學學生,造冊通報學校主管機關,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