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9.依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安置學校應於開學二週後,對已安置而未就學之學生造冊通報哪些單位追覒輔導六個月?
(A)教育和勞政單位
(B)教育和警政單位
(C)教育和社政單位
(D)教育和戶政單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872
統計:A(21),B(22),C(764),D(1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全方位無接縫轉銜模式

用户評論

江小慈】評論

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 ---已安置未就學----- 通報 教育和 社政單位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離校一個月內-----依 實際需要 資料轉銜至 社政 和 勞政

Linda Yang】評論

根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99.07.15發布: 第七條--國民教育階段之安置學校,應於開學後二星期內對已安置而未就學學生,造冊通報學校主管機關,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