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若 |甲-7|+|乙+9|=0 ,求 甲+乙=( )。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3892
統計:A(34),B(82),C(1966),D(103),E(0)

用户評論

葉玉琴】評論

第 61 條  參加人得按參加時之訴訟程度,輔助當事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但其行為與該當事人之行為牴觸者,不生效力。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67-1條 (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通知利害關係人之第三人)訴訟之結果,於第三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法院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相當時期,將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該第三人。前項受通知人得於通知送達後五日內,為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一項之請求。第一項受通知人得依第五十八條規定參加訴訟者,準用前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