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依平均地權條例第 16條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地價之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B)以公告地價 90%為其申報地價
(C)以公告地價 80%為其申報地價
(D)以公告地價 120%為其申報地價(出處: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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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atti Hung】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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