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土地徵收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費額有異議者,經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後,仍不服復議結果者,得採取何種途徑爭取權益?
(A)申請行政院復議
(B)申請中央地政主管機關復議
(C)訴請法院審理
(D)提起行政救濟(出處:土地徵收條例第 22 條)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pp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權利關係人對於前項查處不服者,該管直轄市...
【用戶】林梅文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徵收為公法行為,故需循行政救濟途徑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