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者非屬我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準用之對象?
(A) 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B)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C)行政法人有給兼任人員
(D)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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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行政中立法第 17 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

悠之良品】評論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準用對象:O(...

】評論

行政中立法第17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

gz0430】評論

(C) 行政法人有給兼任人員→[有給+專任]人員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