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年限,已達報廢程度必須報廢時,該如何處理?
(A)經審計機關派員查核後逕予銷燬
(B)通知會計部門逕行報廢帳上該項財物
(C)經管之財物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
(D)經管之財物在一定金額以下者,應徵得主計機關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82857
統計:A(12),B(4),C(137),D(7),E(0)
用户評論
【mayflower】評論
審計法第57條: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年限,已達報廢程度時,必須報廢,其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在一定金額以上不能利用之廢品,及已屆保管年限之會計憑證、簿籍、報表等,依照法令規定可予銷燬時,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