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12.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出租人不即為反對之表示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租賃契約依照原租賃契約之期限重新起算 (B)承租人無繼續使用租賃物之權利 (C)租賃契約視為定期限之租賃 (D)租賃契約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0 年 -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 100 新進職員甄試試題--法學緒論#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