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高雄市政府欲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以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請你想一想,下列何者是其法源依據?
(A)憲法
(B)地方制度法
(C)教育基本法
(D)國民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1406
統計:A(5),B(39),C(456),D(69),E(0)

用户評論

【用戶】Ya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教育基本法第 10 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