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集會自由屬表現自由之範疇
(B)偶發性集會仍須於事前申請許可
(C)集會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者,得不予許可
(D)集會有危害生命或財產之虞者,得不予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8779
統計:A(2639),B(194),C(227),D(8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集會自由(釋字第445號)、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釋字第 626 號

用户評論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除同條項但書所定各款情形外,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同法第十一條則規定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同條所列情形之一 者外,應予許可。其中有關時間、地點及方式等未涉及集會、遊行之目的或內容之事項,為維持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圍,於表現自由之...

【用戶】NaNa-加油!明年106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可以主張,所以應得許可,因此限制其主張違憲

【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下列一至三款屬於偶發性集會:第 8 條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集會自由屬表現自由之範疇(O)(B)偶發性集會仍須於事前申請許可(X;不須事前申請許可)(C)集會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者,得不予許可(X;應予許可。事前政治言論審查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D)集會有危害生命或財產之虞者,得不予許可(X;應予許可。危害生命或財產之虞者,欠缺具體明確,以此作事前審查違反憲法保障集會自由)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