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上市或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且未經依證券交易法第 139 條第 2 項規定限制其上市買賣,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多少比例,以時價對外公開發行?
(A)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五
(B)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
(C)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D)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帥帥凱】評論

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其持股一千股以上之記名股東n人數未達三百人;或未達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股權分散標準者,於n現金發行新股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n,對外公開發行,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三項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n規定之限制。但股東會另有較高比率之決議,從其決議:n一、首次辦理公開發行。n二、自設立登記後,未逾二年。n三、財務報告之決算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n 均未達下列情形之一。但前述財務報告之獲利能力不包含非控制權益n 之淨利(損)對其之影響:n(一)最近年度達百分之二以上,且其最近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n(二)最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