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wer Li】評論
那一部哪一條??
【Chu Rudi】評論
298I調查證據完畢後,應命依下列次序就事實及法律分別辯論之: 一、檢察官。 二、被告。 三、辯護人。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刑訴289I其實如果知道「審判期日,以朗讀案由為始。」(刑訴285 ) 也可以選出來,由檢察官先開始說明案情和起訴緣由,才有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