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原住民縣(市)議員名額在幾人以上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A) 2 人
(B) 3 人
(C) 4 人
(D) 5 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5821
統計:A(2),B(2),C(56),D(3),E(0)

用户評論

佩佩潘】評論

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同條文第五項規定,直轄市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