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明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具體列舉事項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以下何者不屬於該條文所列舉之事項?(A)教育文化及交通水利(B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評論主題】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應由下列何者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A)司法院(B)立法院(C)總統府(D)行政院
【評論內容】第六條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總統府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
【評論主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下列何者非屬該基金之用途?(A)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B)原住民學生助學貸款(C)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
【評論內容】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原住民經濟貸款: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 (二)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 (三)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二、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 (二)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 四、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學術研究與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支出。 五、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開發、經營、利用之規劃、輔導及獎勵支出。 六、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文化發展支出。 七、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支出。 八、管理及總務支出。 九、其他有關支出。 前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收入,應分別專供前項第五款及第六款用途之用。
【評論主題】8.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下列何事項?(A)重大犯罪案件 (B)內亂外患案件 (C)總統罷免案件 (D)違憲政黨解散案件
【評論內容】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評論主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救助人民緊急危難,落實照顧民眾生計,特定有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其救助對象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請問下列何者非其救助項目?(A)死亡救助(B)醫療補助(C)重大災害救助及
【評論內容】有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
【評論主題】42 #我國何項法律規定應設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保障原住民傳播及媒體近用權?(A)憲法增修條文 (B)原住民族基本法(C)原住民族教育法 (D)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
【評論內容】此題選項無"E",請修正。
【評論主題】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原住民縣(市)議員名額在幾人以上應有婦女當選名額?(A) 2 人 (B) 3 人 (C) 4 人 (D) 5 人
【評論內容】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同條文第五項規定,直轄市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評論主題】48 原住民學生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考試,依法享有優待。其優待方式自九十六學年度招生考試,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加總分多少計算之?(A)百分之二十五 (B)百分之三十 (C)百分之
【評論內容】學生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取得族語認證者,升學優待以加總分35% 。
【評論主題】31 原住民重點學校,在非原住民族地區,係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多少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A) 300 人 (B) 200 人 (C) 100
【評論內容】原住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
【評論主題】22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下列那一個單位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A)總統府 (B)立法院 (C)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D)司法院
【評論內容】第六條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總統府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族群不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所稱之原住民族?(A)噶瑪蘭族 (B)賽夏族 (C)太魯閣族 (D)西拉雅族
【評論內容】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 民族,包括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 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 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 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評論主題】19 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原住民依本法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幾年,得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A)四年 (B)五年 (C)七年 (D)八年
【評論內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評論主題】47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內部所設之處、室名稱?(A)教育文化處 (B)經濟及公共建設處 (C)法律事務處 (D)土地管理處
【評論內容】第三條 本會設下列各處、室: 一、企劃處。 二、教育文化處。 三、衛生福利處。 四、經濟及公共建設處。 五、土地管理處。 六、秘書室。
【評論主題】41 以下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何者與排灣族有關?(A)大港口事件 (B)大科崁事件 (C)牡丹事件 (D)七腳川事件
【評論內容】(A)大港口事件或稱奇密社事件是大港口與奇美等部落阿美族(Amis)在1877年反抗清廷勞役,最後遭致清兵誘騙屠殺的事件。(B)北泰雅族大嵙崁抗日事件始末大壩尖山是居住在桃園、新竹、宜蘭一帶之北泰雅族人的聖山。
【評論主題】39 山地鄉鄉長候選人之資格限制為何?(A)應為山地原住民 (B)應為平地原住民(C)限自由地區之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 (D)無限制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57條第2項: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評論主題】48 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多少時間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前述期間內完成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檢拾清理(A)20 天內 (B) 2 個月內 (C) 1 個月內 (D)
【評論內容】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評論主題】33 下列何者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執行機關?(A)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B) 直轄市政府(C) 縣(市)政府 (D) 鄉(鎮、市、區)公所
【評論內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評論主題】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應由下列何者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A)司法院(B)立法院(C)總統府(D)行政院
【評論內容】第六條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總統府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
【評論主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下列何者非屬該基金之用途?(A)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B)原住民學生助學貸款(C)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
【評論內容】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原住民經濟貸款: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 (二)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 (三)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二、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 (一)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 (二)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 三、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 四、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學術研究與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之回饋或補償支出。 五、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開發、經營、利用之規劃、輔導及獎勵支出。 六、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文化發展支出。 七、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支出。 八、管理及總務支出。 九、其他有關支出。 前條第三款及第四款之收入,應分別專供前項第五款及第六款用途之用。
【評論主題】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明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具體列舉事項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以下何者不屬於該條文所列舉之事項?(A)教育文化及交通水利(B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評論主題】8.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下列何事項?(A)重大犯罪案件 (B)內亂外患案件 (C)總統罷免案件 (D)違憲政黨解散案件
【評論內容】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規定,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評論主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救助人民緊急危難,落實照顧民眾生計,特定有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其救助對象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請問下列何者非其救助項目?(A)死亡救助(B)醫療補助(C)重大災害救助及
【評論內容】有補助原住民急難救助實施要點
【評論主題】42 #我國何項法律規定應設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保障原住民傳播及媒體近用權?(A)憲法增修條文 (B)原住民族基本法(C)原住民族教育法 (D)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
【評論內容】此題選項無"E",請修正。
【評論主題】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原住民縣(市)議員名額在幾人以上應有婦女當選名額?(A) 2 人 (B) 3 人 (C) 4 人 (D) 5 人
【評論內容】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四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四人者,每增加四人增一人。同條文第五項規定,直轄市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四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
【評論主題】48 原住民學生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考試,依法享有優待。其優待方式自九十六學年度招生考試,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以加總分多少計算之?(A)百分之二十五 (B)百分之三十 (C)百分之
【評論內容】學生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取得族語認證者,升學優待以加總分35% 。
【評論主題】31 原住民重點學校,在非原住民族地區,係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多少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A) 300 人 (B) 200 人 (C) 100
【評論內容】原住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
【評論主題】22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下列那一個單位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A)總統府 (B)立法院 (C)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D)司法院
【評論內容】第六條政府與原住民族自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由總統府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族群不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 條所稱之原住民族?(A)噶瑪蘭族 (B)賽夏族 (C)太魯閣族 (D)西拉雅族
【評論內容】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原住民族:係指既存於臺灣而為國家管轄內之傳統 民族,包括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 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 瑪蘭族、太魯閣族及其他自認為原住民族並經中央 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民族。
【評論主題】19 根據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原住民依本法取得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幾年,得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A)四年 (B)五年 (C)七年 (D)八年
【評論內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評論主題】47 下列何者不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內部所設之處、室名稱?(A)教育文化處 (B)經濟及公共建設處 (C)法律事務處 (D)土地管理處
【評論內容】第三條 本會設下列各處、室: 一、企劃處。 二、教育文化處。 三、衛生福利處。 四、經濟及公共建設處。 五、土地管理處。 六、秘書室。
【評論主題】41 以下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何者與排灣族有關?(A)大港口事件 (B)大科崁事件 (C)牡丹事件 (D)七腳川事件
【評論內容】(A)大港口事件或稱奇密社事件是大港口與奇美等部落阿美族(Amis)在1877年反抗清廷勞役,最後遭致清兵誘騙屠殺的事件。(B)北泰雅族大嵙崁抗日事件始末大壩尖山是居住在桃園、新竹、宜蘭一帶之北泰雅族人的聖山。
【評論主題】39 山地鄉鄉長候選人之資格限制為何?(A)應為山地原住民 (B)應為平地原住民(C)限自由地區之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 (D)無限制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57條第2項: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評論主題】48 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多少時間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前述期間內完成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檢拾清理(A)20 天內 (B) 2 個月內 (C) 1 個月內 (D)
【評論內容】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
【評論主題】30 原住民阿布想要認識更多原住民文化,及延續個人的原住民族終身學習生涯,他到地方政府尋求與原住民族推廣教育相關的訊息,下列何項訊息不屬於原住民族推廣教育中?(A)語言文化教育 (B)人權教育(C)全
【評論內容】原住民族教育法
【評論主題】33 下列何者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執行機關?(A)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B) 直轄市政府(C) 縣(市)政府 (D) 鄉(鎮、市、區)公所
【評論內容】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評論主題】2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採政黨比例代表方式選出之立法委員係為:(A)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與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B)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與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C)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與邊疆民族立法委員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評論主題】50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的任期為:(A) 三年 (B)四年 (C)六年 (D)八年
【評論內容】第五條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期為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