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9 律師執行職務之行為,下列何者違反律師倫理?
(A)代委任人召開記者會表示某判決認事用法不當,將提出上訴
(B)向委任人表示:「我與承審法官是 30 年好友,經常餐聚,感情很好」
(C)因合理判斷當事人提供之本票係偽造,故拒絕依當事人指示提交予民事法院
(D)因為證人 A 之證言可能對律師之委任人不利,告知證人 A 其得拒絕證言之相關法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Shav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律師倫理規範§14第二款

【用戶】哭哭饅頭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律師倫理規範第14條律師不得向司法人員或仲裁人關說案件,或向當事人明示或暗示其有不當影響司法或仲裁人之關係或能力,或從事其他損害司法或仲裁公正之行為。(B) 向委任人表示:「我與承審法官是 30 年好友,經常餐聚,感情很好」違反本條規範,為本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