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Lee】評論
行政處分不當不是應該先提起訴願嗎
【江樂樂】評論
"公務員"對於行政處分違法不當的救濟為復審(相當於訴願)
【Yojan Li】評論
訴願應該指一般公民對於行政之判決有違反憲法及法律,向原審查機關單位提出訴願,若再不服就是走行政訴訟。但這題點在公職人員,只能向原審查機關提起復審『公務人員保障條款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