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擬定區域計畫時,得要求有關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提供資料,必要時得徵詢事業單位之意見,其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五年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