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為協助弱勢者居住需求,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多少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A)十
(B)二十
(C)三十
(D)四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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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第4條第1項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