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有關商業應否適用商業會計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 20 萬元之商業,得不適用商業會計法
(B)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商業會計法
(C)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商業會計法
(D)登記資本額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獨資或合夥商業,得不適用商業會計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00686
統計:A(365),B(77),C(73),D(126),E(0)

用户評論

151574】評論

(A):此為小規模營利事業(每月銷售未達20萬元),非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資本額新台幣五萬元以下)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前項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直轄市、縣(市)區內經濟情形定 之。△小規模商業釋疑一、查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九條所稱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標準,前經本部呈奉行政院五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台五十七經六七九七號令核定為登記資本額新台幣五萬元以下之獨資或合夥商業,但主管稽徵機關經依所得稅法暨營業稅法規定,對小規模合夥或獨資營利事業另訂有標準者,仍從於其規定。二、至於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所規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經函詢財政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