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捲ˇ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5 條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五、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經鑑輔會鑑定,具重度以上障礙程度或學習生活 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置部分工時人員。第 6 條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規定如下:一、工作職責:(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 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