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eng Chun Liu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106已修法 第 14 條 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
【用戶】A.j. Chi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改答案為(B)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