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牛牛】評論
(B)錯誤, 處分轉換後,將新處分將溯及至處分作成時生效,就如同處分作成時就已經合法(A)(C)(D)行程法第116參照
【derek801204】評論
(A)選項是:違法行政處分,同法117條但書不得撤銷者,不得轉換。(B)選項是:行政處分經轉換者,新處分係自始生效。參考祥解:綜合法學(一)(二)歷屆試題詳解: 律師.司法官作者:高點王牌師資群 ,高點出版,[律師.司法官]高點人
【小樹】評論
(B)選項(法務部1061013法律字第 10603512620號函釋)轉換之法理基礎,在於使違法行政處分所包含之合法部分,繼續維持其效力,以確保行政處分合法部分之實效與安定,避免該行政處分遭受撤銷而行政機關為達成行政目的必須另作成行政處分。行政處分之轉換法理,具有確保法安定性與程序經濟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