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gi】評論
請問農會、漁會是屬於什麼性質的機關??
【Juice Wang】評論
不知道 只知道他們後台很硬ㄏ
【正義】評論
公法人與私法人法人係指依據法律所創設的一種權利義務主體,法人就其創設所依據法律之不同,可區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兩大類 。公法人係依據公法設立而具有公法上權力能力的行政主體,即有資格以自己名義享受公法上權利、負擔公法上義務者。有三類:1.國家2.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所謂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係就自治事項有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且具有自主組織權,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 例如:台北市、 板橋市;而「台北市政府」、「台北縣議會」則 是機關。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規定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即本於此意旨;省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依命監督縣市自治,以不具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