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正義】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評論內容】但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於撤銷之訴聲明之範圍內對第三 ...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與標的金額或價額實不相當,為貫徹費用相當性 原則, ...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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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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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送達不能依民事訴訟法第136、137條規定為之時,得將文書為:(A)補充送達(B)選項皆是(C)留置送達(D)寄存送達

【評論內容】

第 136 條

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但在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會晤處所行之。不知前項所定應為送達之處所或不能在該處所為送達時,得在應受送達人就業處所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明在其就業處所收受送達者,亦同。對於法定代理人之送達,亦得於當事人本人之事務所或營業所行之。

第 137 條(補充送達)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如同居人或受僱人為他造當事人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第 138 條(寄存送達)

送達不能依前二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十日發生效力。寄存之文書自寄存之日起,寄存機關應保存二個月。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評論內容】但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於撤銷之訴聲明之範圍內對第三 ...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與標的金額或價額實不相當,為貫徹費用相當性 原則, ...

【評論主題】被害人 A 因停放在其家門口的汽車,遭不明人士蓄意破壞,車窗玻璃全被擊碎,輪胎均遭刺破,致使汽車無法使用,乃向警察機關報案。車輛破壞乃屬財物毀損,係告訴乃論之罪。關於被害人報案與偵查的敘述,下列何者正

【評論內容】告訴,係指犯罪之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之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評論內容】但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於撤銷之訴聲明之範圍內對第三 ...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與標的金額或價額實不相當,為貫徹費用相當性 原則, ...

【評論主題】被害人 A 因停放在其家門口的汽車,遭不明人士蓄意破壞,車窗玻璃全被擊碎,輪胎均遭刺破,致使汽車無法使用,乃向警察機關報案。車輛破壞乃屬財物毀損,係告訴乃論之罪。關於被害人報案與偵查的敘述,下列何者正

【評論內容】告訴,係指犯罪之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之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

【評論主題】13.公示送達自公告日前,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幾日發生效力?(A)20日(B)30日(C)40日(D)60日

【評論內容】

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

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11.關於獨立機關與行政法人比較敘述,何者錯誤?(A)獨立機關為行政機關,不具公法上人格;行政法人為行政主體,具公法人人格(B)獨立機關設立目的為專業分工;行政法人設立目的為組織精簡與完成行政任務(C

【評論內容】

(A)獨立機關為行政機關,不具公法上人格;行政法人為行政主體,具公法人人格(B)獨立機關設立目的為專業分工;行政法人設立目的為組織精簡與完成行政任務(C)獨立機關組織型態是首長制或合議制;行政法人是董事會或由行政院長聘任首長(D)獨立機關立法機關介入程度較高;行政法人立法機關介入程度較低~權力分立,立法機關沒辦法介入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37.在行政罰法中,有關共同違法及併同處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教唆他人實施違規行為, 本身未共同實施行為,其並未受罰 (B)私法人之董事因執行其職務,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 上義務應受處罰者,應併

【評論內容】

19 在行政罰法中,有關共同違法及併同處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教唆他人實施違規行為,本身未共同實施行為,其並未受罰 (B)私法人之董事因執行其職務,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應併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C)私法人之職員因執行其職務,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應併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D)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各該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處罰之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評論主題】33.甲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撤銷,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之同時,應尋求何種暫時權利 保護?(A)聲請假扣押 (B)聲請假處分 (C)聲請停止執行 (D)聲請預防性處分

【評論內容】

甲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撤銷,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之同時~已經發生要他停止<停止執行沒有發生要他暫時發生<假處分

【評論主題】【題組】24 (A) more than (B) such as (C) so as (D) less than

【評論內容】

“醫生,”女人說,“每天晚上,我的兒子夢到他是一隻雞,然後他開始像一個人。 例如,他胳膊像翅膀,把頭放在地上,開始吃臭蟲。 此外,他的頭走來走去。 此外,他甚至進入我的房間,黎明時醒來。“”這很嚴重,“醫生說。 “你應該把他帶到我身邊。 此外,他可能會發展其他怪異的行為,如建立一個巢。“”好的,醫生,“女人說。 “但我會想念雞蛋。”

【評論主題】1 關於判決效力之主觀範圍,下列那些敘述正確?① 確定判決對於言詞辯論終結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亦有效力 ② 對於為他人為被 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 ③ 認領子女之訴,由生 母起訴,因無理由被

【評論內容】第 63 條 參加人對於其所輔助之當事人,不得主張本訴訟之裁判不當。但參加人因參加時訴訟之程度或因該當事人之行為,不能用攻擊或防禦方法,或當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用參加人所不知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不在此限。參加人所輔助之當事人對於參加人,準用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10.在文化資產保存發展的脈絡中,隱約地看出一條線索,那就是自有形文物的保存,漸漸發展為無形文化的保存,進而希望保有人類的珍貴記憶,也就是歷史。這是二十一世紀人類在高科技快速進步的時代裡,所患上的思鄉

【評論內容】

因此,當時的主張是選取最重要的建築,以現代技術保存。後來大家都覺得這樣是不夠的, 因為建築終究還是要衰老的,只有一個軀殼,失掉了精神,經過幾次修理,原物的本貌就不 見了。所以,大家體會到,要保存古建築,還要保存建造的技術與工法、乃至建材的製作等, 也就是要把老建築建造的文化整個保存下來,這就已經很難了。

【評論主題】【題組】48 (A) are (B) to meet(C) have to (D) have been to

【評論內容】

(D) have been to 表曾經 

【評論主題】請依下文回答第 46 題至第 50 題Elephant ivory has been exported from Africa and Asia for hundred of years. Throu

【評論內容】大象象牙已經從非洲和亞洲出口百年。在整個殖民化的非洲,象牙被刪除用於鋼琴鑰匙,台球和其他46種異國財富。世界大戰和隨後的經濟蕭條造成了這種奢侈品暫停,但是在七十年代初期,繁榮增長了47。日本在擺脫二戰以後的交易限制下,開始購買原始的象牙來生產漢口,這是印章。 48這個時期,大多數名字印章是用木頭製成的,有像牙尖,雕刻著簽名。但增加繁榮49以前看不見的固體像牙漢庫斯在大規模生產。到20世紀70年代,日本50大約佔全球貿易的40%另外40%來自歐洲和北美,經常在香港工作,這是香港最大的貿易中心,其餘大部分仍在非洲。

【評論主題】請依下文回答第 41 題至第 45 題Are you one of the millions of people who call themselves a chocoholic? Do you ge

【評論內容】你是數百萬人稱自己是一個酒精的人之一嗎?當您走過巧克力店時,膝蓋膝蓋軟弱嗎?你是否成為午夜巧克力渴望的犧牲品?別擔心,這裡沒有判斷。n巧克力確實令人上癮,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吃甜或高脂肪的食物時,我們的大腦像我們的味蕾一樣快樂。含糖和脂肪的食物會使大腦釋放5-羥色胺,這有助於穩定我們的心情,防止抑鬱症。而且因為這些食物激活大腦中的樂趣中心,所以研究表明,人們可以依靠食物中的糖和脂肪。n但巧克力是否適合上癮的真正定義?我們來看看科學。三個組成部分成癮 - 強烈的渴望,失去對渴望的對象的控制,以及繼續使用該對象,儘管有負面後果。研究表明,人們可以用某些食物展示這些行為。研究甚至顯示了吸毒者和參加巧克力奶...

【評論主題】【題組】38 (A)do away with (B)pick up (C)watch out for (D)focus on

【評論內容】(A)取消n(B)拿起n(C)注意n(D)重點

【評論主題】14 We were pleased to hear that you’re interested in our products, but there are one or two points t

【評論內容】我們很高興聽到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但有一到兩點需要進一步的_____,才能進入下一階段。(A)安裝(B)澄清(C)的一致性(D)監視

【評論主題】19 Joyce______ Walter if she had made a different choice three years ago.(A) could marry (B) could b

【評論內容】

Joyce_could have married _____ Walter if she had made a different choice three years ago. 

現在完成式 過去到現在發生之事

【評論主題】Questions 6-10 are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assage: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fields of study for colle

【評論內容】

現在大學生最受歡迎的學習領域之一是休閒學習。課程名稱,“運動導論”或“體育哲學”,提出了大學生閒置談論弗里斯貝和睡在草地上的場景。但休閒研究是一個致命的嚴肅領域:學生學習如何運行大城市公園部門的體育項目,如何管理滑雪勝地或度假酒店。學生學習如何組織一個青少年足球聯賽,體育運動中很少或根本沒有興趣,如何教授和保持初學者的興趣,以及如何跟踪招生金額。要做好所有這些事情,他們必須和休閒的人一起參加心理學和商業管理課程。隨著人們越來越多的參與體育活動,度假和旅行,休閒專業的工作前景相當不錯;但你可以想像,想要向你的父母解釋說你花錢學習休閒嗎?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評論內容】但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於撤銷之訴聲明之範圍內對第三 ...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與標的金額或價額實不相當,為貫徹費用相當性 原則, ...

【評論主題】10.在文化資產保存發展的脈絡中,隱約地看出一條線索,那就是自有形文物的保存,漸漸發展為無形文化的保存,進而希望保有人類的珍貴記憶,也就是歷史。這是二十一世紀人類在高科技快速進步的時代裡,所患上的思鄉

【評論內容】

因此,當時的主張是選取最重要的建築,以現代技術保存。後來大家都覺得這樣是不夠的, 因為建築終究還是要衰老的,只有一個軀殼,失掉了精神,經過幾次修理,原物的本貌就不 見了。所以,大家體會到,要保存古建築,還要保存建造的技術與工法、乃至建材的製作等, 也就是要把老建築建造的文化整個保存下來,這就已經很難了。

【評論主題】【題組】48 (A) are (B) to meet(C) have to (D) have been to

【評論內容】

(D) have been to 表曾經 

【評論主題】請依下文回答第 46 題至第 50 題Elephant ivory has been exported from Africa and Asia for hundred of years. Throu

【評論內容】大象象牙已經從非洲和亞洲出口百年。在整個殖民化的非洲,象牙被刪除用於鋼琴鑰匙,台球和其他46種異國財富。世界大戰和隨後的經濟蕭條造成了這種奢侈品暫停,但是在七十年代初期,繁榮增長了47。日本在擺脫二戰以後的交易限制下,開始購買原始的象牙來生產漢口,這是印章。 48這個時期,大多數名字印章是用木頭製成的,有像牙尖,雕刻著簽名。但增加繁榮49以前看不見的固體像牙漢庫斯在大規模生產。到20世紀70年代,日本50大約佔全球貿易的40%另外40%來自歐洲和北美,經常在香港工作,這是香港最大的貿易中心,其餘大部分仍在非洲。

【評論主題】【題組】38 (A)do away with (B)pick up (C)watch out for (D)focus on

【評論內容】(A)取消n(B)拿起n(C)注意n(D)重點

【評論主題】請依下文回答第 41 題至第 45 題Are you one of the millions of people who call themselves a chocoholic? Do you ge

【評論內容】你是數百萬人稱自己是一個酒精的人之一嗎?當您走過巧克力店時,膝蓋膝蓋軟弱嗎?你是否成為午夜巧克力渴望的犧牲品?別擔心,這裡沒有判斷。n巧克力確實令人上癮,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吃甜或高脂肪的食物時,我們的大腦像我們的味蕾一樣快樂。含糖和脂肪的食物會使大腦釋放5-羥色胺,這有助於穩定我們的心情,防止抑鬱症。而且因為這些食物激活大腦中的樂趣中心,所以研究表明,人們可以依靠食物中的糖和脂肪。n但巧克力是否適合上癮的真正定義?我們來看看科學。三個組成部分成癮 - 強烈的渴望,失去對渴望的對象的控制,以及繼續使用該對象,儘管有負面後果。研究表明,人們可以用某些食物展示這些行為。研究甚至顯示了吸毒者和參加巧克力奶...

【評論主題】14 We were pleased to hear that you’re interested in our products, but there are one or two point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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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9 Joyce______ Walter if she had made a different choice three years ago.(A) could marry (B) could b

【評論內容】

Joyce_could have married _____ Walter if she had made a different choice three years ago. 

現在完成式 過去到現在發生之事

【評論主題】Questions 6-10 are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assage: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fields of study for colle

【評論內容】

現在大學生最受歡迎的學習領域之一是休閒學習。課程名稱,“運動導論”或“體育哲學”,提出了大學生閒置談論弗里斯貝和睡在草地上的場景。但休閒研究是一個致命的嚴肅領域:學生學習如何運行大城市公園部門的體育項目,如何管理滑雪勝地或度假酒店。學生學習如何組織一個青少年足球聯賽,體育運動中很少或根本沒有興趣,如何教授和保持初學者的興趣,以及如何跟踪招生金額。要做好所有這些事情,他們必須和休閒的人一起參加心理學和商業管理課程。隨著人們越來越多的參與體育活動,度假和旅行,休閒專業的工作前景相當不錯;但你可以想像,想要向你的父母解釋說你花錢學習休閒嗎?

【評論主題】程序利益與實體利益兩者之間不得有顯不相當之情事,無論法院抑或兩造當事人均不得以過多之時間、金錢與勞費而追求違反比例之實體利益,此於學理上稱之為:(A)比例原則(B)實體利益相當性原則(C)訴訟費用相當

【評論內容】但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於撤銷之訴聲明之範圍內對第三 ... 所花費之時間、勞力及費用,與標的金額或價額實不相當,為貫徹費用相當性 原則, ...

【評論主題】392.下列關於一般寄託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必為要物契約(B)必為有償契約(C)未定返還期限之寄託,受寄人得隨時返還寄託物(D)無論定有期限與否,寄託人均得隨時請求返還寄託物

【評論內容】諾成契約→雙方說好就算數。買賣→諾成→雙務→有償使用借貸→要物→單務→無償寄託→要物→無償寄託為單務寄託, 有償寄託則屬雙務消費借貸→要物→單務 →無償,若是附有利息則為有償有償:買賣、互易(互相移轉金錢以外的財產權的契約)、僱傭、租賃、承攬、附有利息之消費借貸無償:贈與、使用借貸諾成契約又稱不要物契約契約的成立,僅需當事人雙方表意一致,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例如買賣、租賃、僱傭等等。踐成契約又稱要物契約契約的成立除意思表示外,尚須實行一定的給付,例如使用借貸、消費借貸、寄託等等。「要式契約」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依一定方式始能成立或生效的契約。例如移轉不動產所有權所簽訂「書面」...

【評論主題】350.住所地在桃園市的甲,於苗栗縣對住所地在新竹市的乙為侵權行為。乙對甲起訴請求損害賠償,何法院 有第一審的管轄權?(A)只有桃園地方法院(B)只有苗栗地方法院(C)桃園及苗栗地方法院(D)桃園及新

【評論內容】簡單說,正常為以原就被(原告就被告),有契約時(得就原或被)(就原告或被告住所地),行為涉訟時,得就被告行為所在地管轄法院。

【評論主題】337.有關代物清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代物清償為要式契約(B)代物清償為要物契約(C)代物清償是一種消滅債之方法(D)代物清償為有償契約

【評論內容】

要式契約是指要有「書面」或「公開儀式」為履行的方式;單純可以直接拿來代物的東西如手錶,你不用有購買證明當依據就可以拿來當清償的標的,但如果你要用房子來當清償的標的就一定要有證明,來證明這個房子是你的。所以這是代物清償不是要式契約的原因。

【評論主題】330. 下列那一個樣態不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的犯罪要件?(A)該公務員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致釀成災害(B)該公務員對某種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C)該公務員對某種災害不為預防或遏止,

【評論內容】

最高法院三十年台上字第二八九八號判例:

「刑法第一百三十條之釀成災害罪,以(公務員)對於某種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其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為其成立要件,若不合於所列要件,即難謂為應構成該條罪名。」。

【評論主題】90.被告停止羈押後,下列何者情形發生時,仍不得命再執行羈押?(A)被告受住居之限制而違背者(B)本案新發生應搜索被告住居之事由(C)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場者(D)本案新發生應實施預防性羈

【評論內容】

刑訴 第 117 條 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停止羈押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命再執行羈押:一、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不到場者。--C二、受住居之限制而違背者。--A三、本案新發生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預防性羈押)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D四、違背法院依前條所定應遵守之事項者。五、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被告因第一百十四條第三款之情形停止羈押後,其停止羈押之原因已消滅,而仍有羈押之必要者。偵查中有前項情形之一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行之。再執行羈押之期間,應與停止羈押前已經過之期間合併計算。法院依第一項之規定命再執行羈押時,準用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42. 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廢止係針對合法行政處分(B)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原則上得隨時廢止 (C)行政機關行使廢止權,應自知有廢止原因起 2 年內為之(D)行

【評論內容】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

~軍公教年金改革

【評論主題】42. 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廢止係針對合法行政處分(B)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原則上得隨時廢止 (C)行政機關行使廢止權,應自知有廢止原因起 2 年內為之(D)行

【評論內容】

(A)廢止係針對合法行政處分(B)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原則上得隨時廢止 (C)行政機關行使廢止權,應自知有廢止原因發生後 2 年內為之

(D)行政處分之受益人未履行負擔時,該行政處分得因廢止而溯及既往失效

【評論主題】41. 當事人對於行政法院所為之裁定不服,聲請上級審法院廢棄或變更之訴,稱為: (A)更審 (B)上訴(C)異議(D)抗告

【評論內容】

當事人對於行政法院所為之裁定不服,聲請上級審法院廢棄或變更之訴~抗告

判決 ~上訴

【評論主題】32. 下列有關行政程序法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原處分機關於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後,即不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A)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原處分機關於知有撤銷原因時起 2 年後,即不得依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C)原處分機關於廢止原因發生後 2 年內,得依職權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D)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48. 在我國公法制度中,司法院大法官最初破除特別權力關係的事件為何? (A)公務員與機關間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之關係 (B)公務員與機關間關於影響身分措施之救濟 (C)學生遭學校退學之救濟 (D)監獄

【評論內容】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經由日本影響至我國,由於對公務人員、軍人、學生、受刑人等管理上的便利,自國民政府在大陸時期起即奉行不渝,滲透我國行政與法院實務長達半世紀之久,直至釋字第187 號解釋的出現,方首度打破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冰山。之後因為民主改革以及對人權的重視,釋字第243 號解釋成為特別權力關係的一大突破,公務人員對於免職處分因涉及憲法保障之服公職權利,得提起行政訴訟。這二件解釋,對於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的瓦解有著非凡的意義。晚近,釋字第653 號、第684 號解釋甚至認為受羈押被告與學生於其基本權利遭受侵害時,均得提起行政爭訟。

【評論主題】47. 行政處分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處置時,原則上應如何提起救濟? (A)僅得於處分相對人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B)得以自己名義於對該處分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

【評論內容】

行政處分之利害關係人不服行政機關於行政程序中所為之處置時,得以自己名義於對該處分之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評論主題】7. 依據行政訴訟法關於期日、期間之說明,下列何者有誤?(A)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30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B)請求繼續審判,應於30日之

【評論內容】

(A)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30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B)請求繼續審判,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再審(C)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宣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十日 (D)提起上訴,應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評論主題】9. 依據地方制度法關於自治組織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B)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人;

【評論內容】

(A)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B)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C)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D)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

【評論主題】36. 下列何者不得為行政訴訟之訴訟代理人? (A)於土地行政事件中之律師 (B)於專利行政事件中之專利師 (C)於建築行政事件中之建築師 (D)於稅捐行政事件中之會計師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 第 49 條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為訴訟行為。但每一當事人委任之訴訟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行政訴訟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者。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三、當事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者。

【評論主題】27. A 公司因違規增建廠房遭主管機關下命自行拆除,A 公司未自行拆除而由主管機關之人員予以拆除時, 其拆除費用得否向 A 公司收取? (A)可以,因行政執行法明定直接強制之費用由義務人負擔 (B)

【評論內容】

不可以,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因行政執行法未明定直接強制之費用由義務人負擔,故不得向 A 公 司收取拆除費用 

【評論主題】18. 有關行政助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係在行政機關執行特定行政任務時,受行政機關之委託予以協助,並按其指示完成工作之自然人 (B)行政助手無公權力,並無自行決定之活動空間,非獨立以自己名義作

【評論內容】

行政助手的管轄權並沒有移轉,是在行政機關的指揮監督之下,從事技術性、細節性的協助,

行政助手並無單獨的法定地位,並不代表行政機關,行政助手所做的行為都算是在行政機關之下

【評論主題】15. 關於騎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 (B)騎樓具有道路(人行道)之特性,騎樓所有權人不得於騎樓設置任何地上物,以免妨礙公眾通行或安全 (C)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

【評論內容】

釋字400號指出,如何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1.首須為不特定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2.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有權阻止公眾通行。

3.須經歷之年代久遠(20年)而未曾中斷。

然而,釋字564號解釋文針對騎樓解釋如下:

...該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騎樓既屬道路,其所有人於建築之初即負有供公眾通行之義務,原則上未經許可即不得擺設攤位→(C)正確

→公眾通行之初,所有人無權阻止公眾通行

所以,騎樓沒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存在。→(A)錯

【評論主題】3. 依據行政訴訟法關於證據調查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基於直接審理原則,縱使當事人、代理人之所在處所或在地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行政法院仍不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審理之  (

【評論內容】

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對於當事人主張之事實,雖經他造自認,行政法院仍 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 

 與民事訴訟程序不同,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事實關係,並不會受訴訟中當事人主張的拘束

【評論主題】40.違法授益處分信賴利益值得保護程度大於公益是否得撤銷?是否需要補償? (A)不撤銷(B)得撤銷並補償(C)得撤銷不須補償(D)得撤銷,是否補償依情況而定而定

【評論內容】

違法授益處分信賴利益值得保護程度大於公益是否得撤銷?是否需要補償? 違法不補償

信賴利益值得保護程度大於公益 不撤銷

【評論主題】33.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執行法所明定之即時強制方法?(A)對於人之管收(B)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C)禁止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D)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所明定之即時強制方法

1對於人之管束

2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3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4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