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0. 下列那一個樣態不是「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的犯罪要件?
(A)該公務員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致釀成災害
(B)該公務員對某種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
(C)該公務員對某種災害不為預防或遏止,致釀成災害
(D)該公務員主觀上故意廢弛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1591
統計:A(83),B(17),C(21),D(42),E(0)

用户評論

【用戶】正義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三十年台上字第二八九八號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條之釀成災害罪,以(公務員)對於某種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其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災害,為其成立要件,若不合於所列要件,即難謂為應構成該條罪名。」。

【用戶】宥勳-初等已上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  ➡️  無認識之過失而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不罰過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