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關於褫奪公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為從刑之一種,應隨主刑宣告
(B)宣告 1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宣告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褫奪公權
(C)受徒刑及褫奪公權之宣告者,於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時,褫奪公權之宣告仍未失其效力
(D)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4532
統計:A(21),B(79),C(100),D(26),E(0)

用户評論

Min】評論

第34條 (從刑之種類)

張立俞】評論

樓上 褫奪公權已經沒有剝奪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囉!

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評論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及併宣告之褫奪公權,均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