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據<教師法>,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初聘為兩年
(B)續聘三年以上者,得以長期聘任
(C)長期聘任的任期由教育部訂定之
(D)續聘第一次為一年,爾後每次為兩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1792
統計:A(93),B(460),C(190),D(2662),E(0)

用户評論

【用戶】Swim Lai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第十三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

【用戶】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初聘=1年首次續聘=1年第二次續聘=2年第三次續聘=2年集滿三次續聘+教評會三分之二同意=長聘 (聘期各校教評會自訂

【用戶】Shih Jiang-Zh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A),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D),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B),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