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但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主管機關之許可應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946
統計:A(39),B(1),C(202),D(3),E(0)

用户評論

【用戶】詹凱婷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16條主管機關為前條之許可時,得附加條件或負擔。許可應附期限,其期限不得逾五年;事業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六個月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限,每次不得逾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