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 Huang】評論
三、推定空氣濃度值係推定之限度,目的在管制長時期之曝露,其時間可長至一年。「推定空氣濃度」係依下列兩種情況之一推導出來:(一) 對以攝入(約定有效劑量)為主要限制之核種:由輻射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限度五十毫西弗除以DCF*1000*2400。其中劑量轉換因數(DCF)為附表三之一輻射工作人員吸入每單位攝入量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h(g)5μm;1000—調整毫西弗至西弗之單位轉換;2400—輻射工作人員參考人在輕度工作情況下每年吸入立方米之空氣體積(參見ICRP 第66號報告第23頁)。(二) 對以氣態瀰漫(體外曝露)為主要限制之核種:由輻射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限度五十毫西弗除以DCN*1000*83.3。其中惰性氣體劑量轉換因數(DCN)為附表三之十成年人受惰性氣體曝露之有效劑量率;1000—調整毫西弗至西弗之單位轉換;83.3—調整天至年職業曝露時間20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