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怡】評論
個別智力測驗→一般智能優異才需要用到
【我可以!】評論
因為之一?
【我可以!】評論
第 十五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在記憶、理解 、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 能或傑出表現者。 前項所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 級九十七以上。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 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第 十六 條 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所稱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指在語文、數學 、社會科學或自然科學等學術領域,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