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世強】評論
更正媒體近用權(分二類):1.媒體接近權-(1)更正權(2)答辯權2.媒體使用權-(1)媒體經營權(2)頻道使用權(3)使用媒體權-如call in
【Vita】評論
1.媒體接近權-透過電台.電視節目去發表意見.這種就叫做間接使用---被動接近更正答辯!!!!2.媒體使用權-人民主動使用 製造自己的平台 聯想YOU TUBER~~網紅---主動使用經營!!!不這樣記做幾遍都還是選錯
【李逍遙】評論
◎3 某報刊登以下更正啟事「本報於昨日刊登受訪者吳志明醫師,誤植為張志明醫師,經當事人來函後,特此更正,造成張志明醫師困擾致上歉意,特此澄清。」報社刊登此則更正啟事是對當事人何種權利的展 現? (C)媒體接近權~媒體接近權中的『更正權』。(Ⅰ)【接近權(媒體接近權)】====指民眾以間接、被動有限度的方式改變媒體內容、「答辯」以及 「更正媒體」的權利,包括:◎『更正權』~媒體『報導如有錯誤或不當,當事人有權要求媒體給予回覆或補正,更正不實報導的權利』。◎『答辯權』~媒體內容涉及到相關人的權利,應『給予答辯機會,回應不公平說法』。(Ⅱ)【使用權(媒體使用權)】====指民眾可以直接、主動「自行提供或製作節目內容,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