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憲法第 8 條所規定之法定程序,是指逮捕拘禁之程序以及審問處罰兩種法定程序,而這兩種法定程序主要規定於何種法律?
(A)民事訴訟法
(B)刑事訴訟法
(C)行政訴訟法
(D)行政程序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8866
統計:A(4),B(1162),C(35),D(139),E(0)

用户評論

【用戶】imitatio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