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 13 條移送機關於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移送書。二、處分文書、裁定書或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三、【義務人之財產目錄。《但》移送機關不知悉義務人之財產者,《免予檢附》。】四、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五、其他相關文件。前項第一款移送書應載明義務人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義務發生之原因及日期;應納金額。
【用戶】Zhli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移送機關於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移送書。二、處分文書、裁定書或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三、義務人之財產目錄。但移送機關不知悉義務人之財產者,免予檢附。四、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五、其他相關文件。